实习就业
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9年 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床、保健等专技人员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考试、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;
3、热爱医学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4、无不良记录,未受过任何处分;
5、综合素质较高,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,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,能遵守各项制度,服从工作安排;
6、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、专业和工作能力;
7、身体健康。
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《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)要求确定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、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19年3月11日现场报名,上午8:30至11:00,下午14:00至17:00。
2、报名地点: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门诊北楼四楼多功能厅(廊坊市广阳道168号)。
3、报名需提交的材料:
(1)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表(贴照片);
(2)有效居民身份证(二代);
(3)资格证,执业证,毕业证,学位证,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学信网打印,带二维码),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证明,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有关资料;
(4)有工作单位的,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4、报名注意事项:
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(A4纸),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共4张。本次招聘所需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;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,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。
四、考试安排
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按成绩择优录取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电话通知,以考试通知单为准。
五、考核并公示拟聘人选
由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。负责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,并进行资格复审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、证件审核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;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,弄虚作假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六、聘用
1、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,办理聘用手续。
2、试用期三个月。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(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),不予录用。
咨询电话:0316-23360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