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廊坊市广阳区2019年第一期合同制教师招聘
廊坊市广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20名,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,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
本次共招聘合同制教师220名:
(一)初中合同制教师50名,其中:语文学科30名,数学学科20名;
(二)小学合同制教师120名,其中:语文学科50名,数学学科50名,英语学科20名。
(三)幼儿园合同制教师50名。
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2、报考初中合同制教师的,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;报考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,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。
3、身体健康,年龄在40周岁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。
4、报考初中合同制教师的,须持有初中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;报考小学合同制教师的,须持有小学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;报考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,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(2)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
(3)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四、招聘程序
招聘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下列程序办法组织实施: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,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16日,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00。
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17日至18日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《笔试准考证》。
报名入口:http://apply.hongruedu.com.cn/home/entry
(二)笔试
参加考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,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。
1、笔试时间:2019年4月20日,上午9:00~11:00。
2、笔试地点:见笔试准考证。
3、笔试内容
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。重点考核学历层次要求的专业知识(占50%)和教材教法(25%)以及教育学、心理学(占25%),考试时限为120分钟,满分100分。
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4、确定试讲名单
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试讲名单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,都参加试讲。笔试有作弊行为的考生,不得参加试讲。
5、对试讲考生年龄、学历、教师资格信息进行联网核验。联网核验合格的,确定参加试讲;不合格的,不得参加试讲,并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。
6、笔试成绩、最终试讲名单于4月26日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。
7、进入试讲的考生于4月29日至30日自行打印《试讲通知单》,并根据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试讲。
(三)试讲
1、试讲时间:2019年5月11日、12日。
2、试讲地点:廊坊市第九中学
3、试讲内容与方法
试讲主要考察考生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,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,试讲时间10分钟。
试讲实行百分制,采用“体操计分法”,即: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。试讲成绩当场打分,当场公布。
(四)计算总成绩
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试讲成绩×60%,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截取确定拟聘人员名单。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,试讲成绩高者优先。笔试、试讲成绩均相同者,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,加试成绩高者,优先聘用。
总成绩、拟聘名单及考察通知于2019年5月14日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。
(五)考察
考察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21日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等情况。
(六)体检
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》(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。
(七)公示
根据考试、考察和体检情况,择优确定拟聘名单并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。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。
(八)其它说明
1、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、体检、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;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,弄虚作假的,取消聘用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2、由于各种原因,在联网核验、体检、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,分别可以在联网核验后、体检后、公示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,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。
五、聘用管理
1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(劳动)合同。同时,劳务派遣公司与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劳务派遣委托协议,并履行派遣义务。聘用合同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。
2、劳务派遣公司与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,其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或者终止,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、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、《广阳区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规定执行。
3、首次签订的聘用制合同期限为3年,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,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,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,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解聘手续。按照“双向选择”原则,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,双方就是否续签合同达成一致意见,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。被聘用的合同制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4、合同制教师由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、学校、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日常管理、监督、考核。区教育和体育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,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统一调配合同制教师。
5、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、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,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,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。
6、合同制教师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,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,计提(存缴)基数、比例和管理办法,按广阳区有关规定执行。工资标准参照广阳区公办学校同级在编教师执行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。